关键词: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政课教学改革
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,从其构成方面分析,共包括三个方面,分别是建设目标、美好社会表述、道德规范。对应的内容共有24字,三组对应的主题是,富强、、文明、和谐;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;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。因此,在思政课课堂之魂的建设方面要区分性的分层对待,以此为“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”课教学改革做出有效促进。
从建设目标角度实践改革
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改革已经进入到了“深水区”,因此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建设目标作为思政课课堂之魂,首要的问题是对学生进行“社会专题”下的建设目标解构与阐释,以此引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深化改革及实践运用。比如,以富强为例,就需要指明“藏富于民”理念下的人民富强,则国强,国强则人民强之间的辩证关系与互动原理;再如,在方面,要“以学习为中心”,将我党的发展历史、社会改革历程、社会运作程序等进行具体学习,以此明确建设的方向与方法,尤其是体制、制度、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改革应该有对应内容的讲述;而文明与和谐之建设目标的实践,要求通过主体性的中国公民加以完成,因此,在这个角度,要理解建设目标与社会构建、道德规范之间的关联,从而将文明、和谐的文化内涵,有效的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进行密切连接,比如,社会主义的文明社会、和谐社会就要求公共道德体系的完善、法律制度的有效规范与干预